【视频】| 原子智库独家 高培勇:个税改革对高收入者是增税而非减税-原子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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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五月,腾讯新闻·原子智库独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经济所所长高培勇对话,针对近期中央推行的一系列财税改革政策进行了探讨。
高培勇认为,目前中国的税收结构还不够合理,90%的税收都是在掏企业的腰包,70%的税都在流转环节征收,这些税负成本很大一部分都被企业变相转嫁给消费者和股东。相对应的,中国直接税比例偏低,未来房产税以及遗产税等直接税种的开征有利于改变这一状况。直接税比例的提高也有利于未来中国的预算民主透明。
本文根据对话实录整理而成,共5560字,阅读需要10分钟。
高培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副院长
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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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转税比例不利于公平正义

我们在过去设计税收制度的时候,主要考虑到是把足够的钱,房仕德一是足额稳定的可持续的收上来,所以对公平正义方面的考虑不能说绝对没有但是不多。以收钱为目的,那么怎么方便怎么收拉瓦内利,比如说我们现在的税收,绝大部分70%都是在哪儿上?在流通领域上收,是流转税,我们90%的税收都掏的是企业的腰包,而是法人的税源,这套税收制度对于筹集税收非常之有利,但是如果换一个评价的标准具智成,公平正义去考虑税收的时候,就发现种种问题就会暴露出来。
比如说70%的税在流转领域,流通领域去收,意味着这种税是什么税?是间接税,间接税是什么税呢?是累退税,所谓的累退税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你收入越高,拥有的财富量越大,那么他缴纳这种税收的额度占他收入的比例,占他拥有财富的比例反而越低。你反过来说你收入越低,拥有的财富越少,你缴纳这种税收的额度占他的收入和财富的比例反而越高,这是一种累退性的税收制度安排,在税收负担的分配上,它和公平正义是背道而驰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第二个公平正义是必须以透明为标志的,怎么叫公平正义?基本上能看得到你这个税收的分配,是落在谁的身上去了,70%都在流通领域当中,隐含在价格当中了,90%的税都在企业去收了,企业在税负分配上,我说的就是一个空壳刀手吴水晶,为什么呢?但凡是落在企业身上的税,最终都不是企业承担的,他一定要转嫁出去或者说加在他所生产的商品,或者是提供服务的价格当中,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圣堂笔趣阁或者说通过股东分红的这样一个途径,向后转嫁给他的股权所有者,所以企业在税负的转嫁问题上就是个空壳,这是一个过渡阶段。
因此,如果说我们一年收的税收是100%,90%的税都是在企业这个环节去收的话,那么这90%的税究竟是谁承担的,它的归宿在哪里?我们事实上是很难说得清的,所以就很难说它是公开透明的,所以在眼下的财税体制改革当中,或者换句话来讲,就是以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为取向的这种财税体制改革当中,税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增加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什么叫直接税?就是对以个人为直接的纳税人,以个人的收入或财富为征税这种对象的,这样的税收制度,具体讲现在主要一个是个人所得税,一个是房地产税,还有今后可能征收的遗产与赠与税等等,就这些都是我们所看到直接税的改革。
增加直接税比重就意味着以所有的税收收入作为100%的话冷帝罪妃,直接税的比重在此之间占的比例要上升。与之相对应间接税的比例要逐步的下降,对于后边一方面的改革我们一定看得非常之清楚了,其实最主要的落脚点就是营改增,现在叫增值税的改革了,营改增的改革主要也是减税的改革,每一步都是朝着减税的目标在走的,最近这一步在营改增的基础上又推出了增值税的第二步改革?叫税率的减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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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差异是贫富差距的主因
以其为征税对象体现公平正义
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已经正式宣布,要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办法他提到了两个措施,一个措施是提高起征点,另外一个增加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这实际上就向外透露,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要走综合制的道路,只要有专项扣除的引进,它就和工薪所得的获得者之间,就有了一个拓展的意义,就不在限于工薪所得征税,而一定要以工薪所为基础加上其他方面的所得,在综合所得基础上进行征税。
随着这样一种制度的推行,你可以预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是要上升的麦嘉轩。紧接下来就是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我们现在的税收征税基础还没有把个人财产作为主要的对象,这是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不相匹配的,我们一般意义的收入,比方说工薪所得、劳务所得,这是我们经常获得收入的途径,由此造成的收入分配之间的差异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什么呢?是财产性收入,今天你我之间有收入分配的这种差距,主要不是来自于我们工薪所得,主要不是来自于我们劳务所得,甚至主要不是来自于其他方面的那些零星所得,而是来自于财产性的收入差别。
所以人民的财产已经成为收入分配差距一个非常重要的源泉,在税收负担的分配问题上,在征税问题上,你不把财产作为征税对象,你不可能指望收入分配的差距因此而缩小,我们要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一个最突出的标志,就是它的税收负担分配北门扯把子,一定要贯彻公平正义的要求,也一定要和人民的收入能力、消费能力和拥有的财富状况直接挂钩,不能不考虑收入,不考虑财产,而只盯消费,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大的变革干脆面君,当然了这个变革当中会遇到一些难题,但是这个关总要闯啊。
直接税的增加是以间接税的减少为前提的,不是单纯的增加赋税,这是一个必须感受到的。第二个要感受到的是什么呢?之所以要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其目的不是为了增加总体税赋,而是为了进行税赋结构性的调整,调整方向就是让富人比穷人多交税,多承担税收,如果说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能让老百姓深刻的认识这两条,我想个人所得税综合治理也好,房地产税的开征也罢项堃,都是可以实现的王伟豪,关键是我们该如何去做。一方面要加强税收的宣传,让老百姓懂得税收是怎么一回事儿,另外一方面我想最需要做的,先得要做到间接税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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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对税收的认知水平需要提高
我们在传统经济体制环境当中生活太久了,不管是普通百姓或者是我们所说的,所谓社会精英层,对于税收的敏感度不高,甚至对税收的认知程度也是相对较低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今年全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开幕,开幕的那一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讲到税收,先讲税收制度改革的时候提到,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全场没有反应,当谈到扩大人民的收入,讲到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讲到刚开始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面还没有说后面话的时候全场掌声,对于后面接下来说增加什么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时候又没反应了。
由此看到别说对整个税收的认知程度和敏感程度,就是对个人所得税这样一个占全部税收收入只有6%到7%这个小的税种,不是很大的税种,大家的认知也都盯在那个起征点上,其他的都不怎么知道,或者说知道的不多,就知道这3500起征点,如果说增加500块钱,我可以少交点税了,增加1000块钱,我可以少交点税了。这对于中国税收实现现代化,我想至少在理念层面上,是一个必须跨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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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产税有助于预算民主透明

预算的公开透明问题,我们讲预算的时候,实际上它主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收入而是支出,就是收上来比方说像今年,21万亿的政府支出总盘子,究竟花在哪个地方去?是通过预算安排来实现的,所以对预算而言,现在的改革提出的目标叫做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这对于中国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就是在传统体制条件下,我们那个时候的预算是不那么规范、不那么透明的,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民营企业所交的税已经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一半以上,这个钱就不完全来自于公有制,它是来自于全民的钱,是多种所有制的钱,多种所有制的钱你再安排它的支出去向的时候,就必须得公开,必须得透明。
我想现在有一个事情如果做了,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推动作用,这就是房地产税的开征,大家知道房地产税和其他税种一个很大的区别是什么?它是地方税,而且不是一般意义的地方税火柴棍游戏,地方的概念非常笼统,包括省,包括地市一级,包括县一级,包括乡一级,它是四级的,房地产税按照当今世界的习惯性或者通行做法,往往是基层地方政府主要财源,所谓基层的地方政府它的含义是什么?征了这种税主要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公共建设,收入多少花多少,往往是直接挂钩的,虽然不是说这种税和公共设施之间直接挂钩,就是它的相关性是比其他支出要高的。
这个问题就来了军中绿花原唱,一方面因为房地产税直接取自于老百姓个人唐慧案,而且这个作为征税对象,房地产往往就坐落于这个区域,它的相关性就比较高贺国丰,因而这种直接税敏感度高,引起的关注度也高,我想能不能以此为一个契机,一下子拉近老百姓的税收,缴纳税收和政府预算支出之间的这种关系,原来觉得是很遥远,原来很笼统,看不见摸不着,而现在一下子就变的非常具体了,非常具有直接的关联了,而且是高度透明了。
如果那样的话我想老百姓的税收意识会极大提升,老百姓的这种预算意识也会有极大的提升,甚至民主法制的这种意识也会由此得到增强,由关注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到关注地方政府的职能履行,以至于整个地方政府的活动,进而延伸到我们整个政府的职能履行和活动的这种进行,这就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出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另外一层意思,民主法制的这种需要也逐步增强,从而得到满足的一个具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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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总体上对高收入者
是增税而非减税

应当说这一轮税收制度的改革,它总设定的前提是稳定税负,就是税负规模不做大的调整,不做大调整就意味着政府的支出规模不变,好了,征房地产税要多大,就得看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之下减了多少间接税,减掉的间接税一定要通过直接税的征收去填充的。当你看到这边比如说最近增值税各减了2个点,服务业和制造业各减了2个点严堃,减了4000亿的时候,你必须同时有预期,通过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相应要增加4000亿,如果没有这一条它就不是稳定税负,对吧。稳定税负这四个字是写进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但是这4000亿究竟多大的规模落在房地产税上,多大规模落在个人所得税上,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我想跟大家讲的是,个税的改革也是一种增税的改革,绝不是减税的改革,当我谈减税增税的时候,讲的是总体而言的,而不是具体到个人,整体上它是要增税的,具体到个人就要体现在什么程度呢?一部分人增税,一部分人减税,这是改革的目标, 很可能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中低收入者他的税负是减少的,但是高收入阶层的税负是要增加的。
现在搞综合制了,怎么办啊?所谓的综合制是统算,不仅是工薪所得,劳务所得也计入其中,对于普通工薪所得而言,可能就是减少的,为什么呢?因为当你讲综合所得的时候,它只有一个收入来源,就是那部分所得,它不增加,对别人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人是要增加所得的,他的收入来源就减少了,对吧,他就是那一份所得,这份所得同时他增加了专项扣除了,孩子上学的学费可以扣除,家里有大病,今年发生大病有医疗的支出他可以扣除剑阁天气预报,他租房子的费用可以扣除,他利息费用可以扣除,加的扣除增加,他的所得虽然是综合既征了,但是综合既征的是他也很多的成本项目可以扣除了dj娑娜,因此这个规模在缩小,他试用的税率级次也跟着降低了,可能就少交税了,所以个人所得税综合制带给这个税收的影响,我们说总体上是加税,但是在结构上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影响,富人或者是高收入者要加税,对于穷人或低收入者肯定会减税,它是一个税收负担再分配的调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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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是中国的必修课
既然是锁定了现代税收制度作为改革的目标,凡是作为人类税收文明成果的东西我们都要吸收,作为财产税实际上早就在研究过程当中,现在正进入到加快推进的这样一个时间点上,所谓财产税无非就是征税的依据啊,不仅仅限于商品的流转额,也不仅仅限于人民的收入额,而要扩展到人们所用的财产量上来,一个人的财产有多种多样,你说你有什么财产,可以举出很多,但是中国人现有的最重要财产是房地产,我们之所以说选择以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开局的对象,是基于中国人现有的财产状况而言的,其目前不是为了局限于房地产征税,而是要拓展到整个财产,把财产作为征税的依据。你会预想到什么问题呢?之所以选择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个起步,是因为这个税相对比较容易征,它看得见摸得着,大家也都认可,但是对财产的苛税不会止步于房产税,而是要逐步延伸,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我相信还会逐步延伸到其他方面去。
在世界的500强,在世界的多少富人的排名当中,中国已经占了不小的比例,就考虑到这个隔代之间的转移是必须要注意的一件事,我清楚的记得1997年朱总理直接就提了一件事,说是他到日本访问,日本人建议他征收遗产税,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呢?日本人很骄傲的告诉他,在日本很难出现连续三代的财主,连续三代的财主很难出现,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日本政府有一个杀手锏征遗产税,这代人死亡当他转移给下一代的时候,可能将近50%的遗产税就出现了,就被政府收走了,政府收走以后通过财政支出又进行再分配了,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
征收财产税我们有三个选择,一种是特种财产税,像选择房地产,我刚才说的游艇、像私人飞机这样的东西,都是在你所拥有的诸多财产当中,找一种比较好征的税拿出来叫特种财产税;第二种叫一般财产税,一般财产就好像是综合所得税那个道理,让你列举把你所有的财产先做个加法然后再征税,这个比较难征很复杂;第三种叫财产的转让税,就是我们所说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只要是这一代人转让给下一代人,不管是转让给谁,转让的过程当中我是要收你一部分税的,这个税率是极高的,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还要高。
把这样一系列的财产税,就是三类财产税你都收入视野去考虑,并且都作为现代税种的性质来加以界定,这两天跟北师大的李实教授接触比较多,他做了近些年的研究,对中国的基尼系数上升贡献率的研究,主要来自于财产型收入。当你认识到中国收入分配最大差距的来源是财产而不是其他的时候,那该不该对财产征税这个问题解决了,特别是考虑到我们的隔代转移,不叫隔代转移,代际之间的财产转移影响的时候,我想遗产税和增值税是必须考虑在内的。
接下来一个问题是说,如果有些国家已经废止了遗产税彭书涵,中国该不该征遗产税,我们也想到一个问题,各个国家都在发展,当然了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当你看见你邻居的孩子已经大学毕业了,是不是你自己的孩子中小学就不上了呢?我们需不需要补上这一课呢,我的意思是说在有些国家收入分配差距不是主要矛盾杀人湖,他已经经过了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所以遗产税相对来讲不那么必要了,可以通过其他的税种来实现取得收入这样一个目的,而我们中国正处在这样一个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这样一个阶段,必须有来自于政府税收层面的这种再分配的调节工具来加以应用,所以这个课还得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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