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书香法苑|世界偏爱读书多的你-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冯天魁
人与人相知,是一种缘分;人与书相遇,亦是一份缘。读书,不仅可以带给我们精神上的富足,更是对生活的热爱,对疑惑的释然。短时间的读书可能看起来没什么变化,长时间带来的收获却是无价的。
遇见书
遇见一切美好
读《西窗法雨》有感
文 / 丁慧昕
没有律法的枯燥,没有说教的死板,没有教条的严苛,纵览全文,《西窗法雨》带给我的是生动的案例、平实的言语以及精彩的剖析。这本书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形式连载,共有八十多个章节,涉及法律的各方面问题,本书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犹如一道道美味佳肴,组成了《西窗法雨》这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大学时期读《西窗法雨》所没能体会到的,如今已在法院队伍当中的我再一次读到《西窗法雨》后,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认真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子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当苏格拉底为捍卫雅典的法律慎重的选择饮毒自尽时,两千多年来,这位哲人的抉择,带给人们无尽的议论和探讨,这是否为一种迂腐,一种理性的败走……
当纽伦堡的判决一锤定音,法学家奥斯丁所宣扬的“恶法亦法”在德国纳粹分子的狡辩中被“善恶价值”的尺子狠狠地裁量为“恶法非法”时,一切都在引发世人的思考,法律是否就是正义……
当180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亲自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就充分彰显了法院的审查权利时,西方国家的法官手执宪法,左右审视各种法律,找到违宪的便取消其“家族”资格的力量的做法引发了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人的无尽思考……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个的小故事,告别了用晦涩的语言表达深刻意蕴的方式,却带给人们无尽的思索。同时,《西窗法雨》将法律与文学完美的结合,使那“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人们的“心”。而这几点雨恰恰又是下得及时的雨,有点启蒙的思想,可贵的是这些思想,往往不是硬塞给我一些法律道理,而是带给我更深层次的思考,一种法律背后的智慧,并在我面前打开了一片全新的天地。《西窗法雨》带给我的不仅有纵向的深度的思考,更有横向的广阔的视野。一些全新的诠释,一种锐利的彰显,都镌刻在我的内心。
读书能博学,能明理,能启智,能让我们活得精彩,实现人生价值,无限伸长我们的人生长度,而且书是常读常新的,我相信在下一次更详细的阅读之后,《西窗法雨》会带给我更不一样的思考。就像有了坚硬翅膀的鸟儿就去追逐白云,就有了飞翔的梦想;有了温暖阳光的花儿就涂满色彩,把生命的色彩绽放;有了纯洁河水的鱼儿就会向往大海,就会勇敢的逐浪;有了翅膀,有了阳光,有了河水,才能谱写属于自己的审判篇章。
《腾讯传》,一部温情的战争史诗
文 / 付兴驰
“世上尚未发生过任何总结性的事情,也无人说过针对世界、或关于世界的最终总结。这世界是开放自由的,所有一切仍有待于将来,而且永远如此。”——巴赫金
《腾讯传》的前言,吴晓波引用这样一段话诠释“为什么选择腾讯”以及“我为什么要写《腾讯传》”。尽管此书仍然没有逃出给企业写史、著书、立传的命运,但作为中国最优秀的财经作者之一,吴晓波既构架了互联网经济格局和发展脉络,也温情地梳理了那个我们曾无比好奇却又始终融入其中的网络空间,就像有网友说的:回顾腾讯历史,竟然有种祭青春的感动,不可思议,又理所当然。
“这一代人,一个个像悬崖边的孩子,在青春的荒原上,他们忽然看见了光。他们猛力奔跑,触足之地,或陷泥泞,或长青草,惊心动魄间,天地舒展成一个以自由命名的花园,大河山川,各自生成。时间是玫瑰,他们是玫瑰上的刺”。
本书开篇,腾讯历史以如此诗意舒展的姿态呈现在我们面前,然而纵览全书,我分明感受到的是史诗级战争片的即视感。读《腾讯传》的过程中总能浮现出战争的画面,处处充满了危机感——腾讯与移动梦网的合作联盟及分崩离析,与各路互联网企业旷日持久的开疆扩土的跑马圈地之争,与MSN的正面应对,与51.com的网吧攻城,大战360的舆论喧哗……好一个四面楚歌、八方受敌的场景。尤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2009年经历了3Q大战的洗礼,马化腾以邮件的形式与公司全体员工坦露心声:“也许有人认为,腾讯公司正在经历有史以来最危险的挑战。但我想说的是,真正的危机从来不会从外部袭来。只有当我们漠视用户体验时,才会遇到真正的危机。只有当有一天腾讯丢掉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用户服务的文化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灾难”。
一路走来,腾讯不总是互联网企业里最优秀的,他经历过狼狈不堪的岁月,经历过整顿风暴中的颠簸,经历过被中国移动驱逐的幻灭,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舆论危机,腾讯却从未放弃过“用户体验”。用户体验,用户体验,还是用户体验——这一互联网企业的金科玉律在马化腾身上体现的无比执着。
马化腾是专注的。从腾讯QQ上线的第一天起,马化腾就是那个“只看见了鸟的好学生”。那只鸟,便是“用户”。虽然有分析认为腾讯应对流变的策略是:随变而变,永无定法。但个人认为,腾讯应对互联网同类产品众多,功能雷同,免费使用的竞争格局,始终不变的定法就是“用户体验”。
有一个在腾讯人中流传甚广的段子是,一天早上来到公司,发现马化腾凌晨四点半发的邮件,总裁很快回了邮件,副总裁10点半回,几个总经理12点回复了讨论结论,到下午三点,技术方案已经有了,晚上10点,产品经理发出了项目的详细排期,总共用时18个小时。通过这样的事例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对用户需求的深入洞悉,也就没有快速的产品完善反应。亨利福特曾经说过:“成功的秘密,在于把自己的脚放入他人的鞋子里,进而用他人的角度考虑事物。”由此看来,腾讯的这一成功定法,同样适用于其他服务企业,甚至适用于我们每个个体的为人处世——站在别人的立场去看整个世界。
出于在知识产权庭的原因,读《腾讯传》,我特别关注企鹅QQ的“三宗罪”,其中“一直在模仿从来不创新”的一宗罪让腾讯的“抄袭者”名声狼狈。2010年的9月到11月间,周鸿祎创办的奇虎360公司与腾讯展开了一场轰动一时的用户争夺大战,时称“3Q”大战,实际上有两起案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3Q在杀毒市场的厮杀最终演化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尽管在法律层面上,腾讯取得了全胜,判决对两家公司均没有构成实际的利益影响,但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以7万多字和4万多字的精彩判决,明确了互联网市场领域技术创新、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关系,对相关互联网企业之间开展有序竞争、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其后一年多,网易又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而掀起骂战。专家认为,尽管仅仅依据用户界面、外观感受相似,还不能判断腾讯属于侵权行为,但在此次纠纷的背后,互联网行业认识到,创新力是企业的生命线,唯有创新才能够让企业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纠纷频发的抄袭事件反映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确缺乏‘创新力’,创新力不足是对互联网行业最大的打击。
无论是成功的光环,还是失败的历练,《腾讯传》折射了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历程,以互联网的视角重新诠释了中国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的曲折与独特性。一个以单个企业为主角的著作,吴晓波访谈60余位内部人士,花了足足5年时间。五年的写作时间,让吴晓波觉得值得。他认为,腾讯十八年的成长历史,亦是中国互联网企业成长的缩影。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互联网人在应用性迭代和对本国消费者的行为了解上,找到了自己的办法,并开始领跑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