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二、因信十字架同死脱离律法 灵命进深——第二章-主爱永恒
冯天魁二、因信十字架同死脱离律法
信徒因信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的经历有两个阶段。在罗马书第六章中信徒因信脱离了旧人外面的情欲和恶行。但他还不了解连旧人立志行律法的生命也该被钉在十字架上。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二章十九、二十节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保罗信主以後发现旧人没有办法顺服律法;罗马书第七章就是说到他想要靠旧人顺服律法的争战,但他发现自己完全失败了。然後保罗回到「信」的路上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加二19),他的旧人在律法审判下,完全不能顺服律法,成全律法。所以他不再努力靠旧人成全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他接受了神的救法,宣告旧人完全无可救药,只配钉在十字架上,而让基督在他里面替他成全律法的要求。所以他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也就是回到两千年前的十字架上面来。故此,他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二20)
我们只有凭信才能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出来。所以我们每一天要向主说:「主啊!求你教导我怎么信。我是因信而活,我相信你能够在我里面活著,不是靠著我的努力。」保罗为什么说,我活著就是基督,因他有加拉太书第二章十九、二十节的经历,所以才能从罗马书第七章的光景中出来,而进到罗马书第八章的经历里。
基督徒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信耶稣以後还爱世界、爱自己,还是活在罪恶里面,因为为自己活就是罪,这样的基督徒就无法跟他讲到灵命。另外一类的基督是信主以後奉献了,要来跟随主,但有个最大的困难,就是无法胜过肉体;读圣经像嚼蜡,祷告也是枯燥无味,这都是因为他已经落到律法下。保罗不是爱世界,但他落到守律法之下,天天立志讨主的喜欢,可是还是行不出来,因为肉体是无法遵行神的律法。
有一位有名的传道人计尔谈到认识旧人的事。他说:「讲到我自己以往的历史,在我作少年信徒的时候,真是很热心,也真盼望自己能好好事奉主,一直往上进,要我计尔这个人作得好。可是事情却不是这样,反倒越过越坏,越过越看自己不行。真是弄的灰心至极,使我莫名其妙。我看我自己实在没有办法。」有一天,一个弟兄来对我说:「计弟兄,你对你自己的盼望是神所没有的,你自己的盼望有这么多,但神还没有这盼望哩!」我就觉得很稀奇,就问他,神怎么说呢?他说:「神知道你没有一点力量的,什么事情都不能作的,毫无办法的,所以才把你钉在十字架上;因此你所配的就是钉死,不配作任何的事。」我从那天起,真好像鱼鳞从我眼睛掉下来一样,他说,「看见神对於我这个人是无所要求的,只知道我是一无所能的,所以他把我钉在十字架上。这样,我为什么还要去挣扎呢?」
罗马书第七章可说是基督徒灵命的一个关口。简单的说,灵命的成长就是从罗马书第七章,进入到第六章和第八章的经历。第七章是说旧人要努力讨神的喜悦,但是旧人是无力行善的;所以基督徒的失败,就是因想靠旧人活著。成圣就是进到第六章,把自己当做义的器具奉献了。进到第八章,靠圣灵得释放脱离罪和死的律,这就是灵命长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