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了不起的狗子-卖气球的小女孩儿
冯天魁下雨了。
她是一个blingbling的女生,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她,很想用“远辰”。事实上她眼里有光,走路带风,像太阳一样温暖,像春雨一样细腻,像山河一样可爱。因为她很招人喜欢,所以我称她为狗子。
我们都很喜欢听防弹少年团,都喜欢阳光热情的一切事物,都喜欢鹿晗的开车舞,都喜欢有事没事皮一下。
故事很多,不想从我是一个学渣讲起,我想直接从前天一起看的那个安稳的日出开始,今天想讲的不多,只一个。
有天烧烤吃到四点,到宿舍门口想和狗子溜达一圈——“我好想吃个金拱门早饭再回去睡觉啊”“可是才四点多哎”“要不我们去看日出?”“走啊”——我俩做的所有事基本都是一拍大腿二蹦哒三嬉皮笑脸决定的。我现在还非常清晰记得那个早上啊,小风和晨露悄悄打在脸上,我放的歌和狗子唱的歌灌溉了一路的花花草草,伴他们睡最后几个小时的美容觉,然后我听到起的最早的牛蛙已经开始练嗓子了——应该就是他们叫醒了路边的鸟儿的,因为鸟儿一般挺懒的,尤其是在这种温柔的地方,有谁会不想早晨趴在窝里多睡一会儿?而且我严重怀疑牛蛙和鸟是在聊天的,他们的叫声是踩着鼓点节奏感极强的而且是一唱一和一问一答的,但是只有旁边的蚊子啥也不懂,一惊一乍的乱飞,还盯了我一腿包,奇痒无比,我暗下决心和蚊子势不两立,恨不得让他再飞一秒务必撞进电蚊器。我和狗子两个运动健将,穿着拖鞋爬上了我目测不超过30米高的小山坡,不出十五分钟,成功攀达龙岗最高峰,一脸满足,手舞足蹈,尽收龙岗于眼底,至少在其中某一分钟,觉得拥有这座山,甚至错觉这世界就是我们的。天虽然已经亮了,但还是看不到太阳的影子,嗯确实太阳应该是没有影子的。。。我们所占山头不高,能看到的所谓日出就是太阳升起远处的那座山映入眼帘的场景。目测距离能看到太阳升起还有半小时到一小时吧。
于是我和狗子,狗子和我——两个可爱瘦高的身体立在山坡顶的小亭子里,很中二地,仪式感很强地,看着远处一排排路灯由明到暗,听着眼前林里的鸟叫了又停。如果说远山是风景,日出是礼物,和狗子一起看日出应该算是buff了。
接下来是我那一整天的心情高潮。
等待的过程越漫长,越容易出现一些鬼主意——狗子打算就在亭子上教我跳开车舞。这里需要临时补充一个铺垫,我虽然热爱摇滚,嘻哈和街舞,但是我是一个四肢及其不协调的人,小时候学街舞只去了一节课,衣服都买了全套的,结果因为不协调却爱面子止步于第一节课,我天生就是那种学广场舞都能把老师气炸的人。所以当听到狗子说“我教你开车舞吧”的时候,我是很犹豫的,"可是我贼笨哎,手脚不协调你会被气死的”,“没事没事反正没事做”
反正在狗子面前我一向不怕丢脸,就翻出了之前保存很久的视频,狗子看了一遍就给我演示了一遍。我在抖音上看了很多开车舞,有那种小奶狗跳的很乖的,有小狼狗跳的很拽的,有御姐跳的广发攻气十足的,也有萌妹跳的可爱性感的。看那种节奏感很强的东西本身就很开心得,可唯独看狗子跳完手把方向盘开始开车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呆住了五秒。那五秒我像是过了一个世界,一股电流从地平线以光速流过我的心脏,一时语塞,心里千层浪,但是作为一个爱面子的大哥,当时能说出口的竟不过一个“哇”。但是我当时确实被惊到了,除了那个动作,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但是那个抖肩的一瞬间真的好hiphop好嘻哈好有感觉!我当时的想法只有一个——我觉得狗子一整只在发光,哇塞blingbling的。
那个早上就巨开心。后来也看到了日出,但是这个日出之所以可爱,我真的觉得是因为狗子那个开车舞,跳的太酷了。
狗子是我见过的最直接的,表里如一的,率真可爱,冰雪聪明的人。
她唱的歌可真好听,她跳的舞可真好看。
哎我小时候还很喜欢写随笔,上课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传纸条谈人生,长大以后情绪依然很丰富,但是多多少少已经厌倦陈述我自己,刚刚到711想要学习的时候,却一不小心又回望到那个清晨,想着一定要记录下来,于是拿着破破烂烂的文笔暂时算是写了个毛手毛脚并不工整的日记。
想想我的二十多岁,那是一个荷尔蒙和精力都满分的年代,那是我最冲动的年纪,每天充满好奇,每天想变得不同,每天在电音和摇滚中残喘,所以我经常心浮气躁,多愁善感,不能平静。我那么不完美,那么不上进,但是我觉得能遇见狗子真的是很幸运的事情,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为了看懂一个电影五分钟立马继续看第二遍,遍遍哭晕在床头;为了一场心水的风景骑车也要去看,哪怕晒黑一个色号;为了打一场球,暴雨也要出门,技术再菜也爱打。我希望任何糟糕的境地都能奇迹般存活,任何糟乱的情况都能突围吃鸡,希望我能再上进一点儿。
我好中二啊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爱狗日快来了,谨以此文送给我爱的狗子。
注释:1 下雨了:反应作者心情,意在表明无论多么中二多么矫情都是有情可原的,因为下雨了啊。2:我爱的狗子:我是直的,对我狗子的爱出于那种欣赏和宠爱宠物的心态。3:幺蛾子:我这人真的一到考试就幺蛾子特别多,不是趁机追齐柯南就是趁机直抒胸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