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了不起!咱大弥渡这项工作走到全国前列……-微弥渡
冯天魁
弥渡花灯曲调和花灯歌舞深受群众喜爱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拥有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是弥渡民歌,二是花灯戏。弥渡民歌以《小河淌水》为代表誉满全球,弥渡花灯的美名让弥渡县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花灯艺术之乡。在贯彻“唱响《小河淌水》,跳红弥渡花灯”文化建设指导思想的同时,弥渡县又提出了“大喇叭小广场”农村文化发展新思路,“大喇叭小广场”配套建设工程已被列入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山村·小河·月亮》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巡演
唱响《小河淌水》
哎!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哥像月亮天上走,天上走,
哥啊哥啊哥啊,
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
这首悠扬深情、如梦如幻的《小河淌水》被称为“东方小夜曲”,是美国音乐学院编入音乐教材的唯一一首中国民歌。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闭幕式上,《小河淌水》优美抒情的旋律响彻鸟巢。2017年2月20日,在以“开放的中国:魅力云南,世界共享”为主题的外交部云南全球推介会上,云南省省长阮成发热诚推荐:“享誉世界的东方小夜曲《小河淌水》,就是一首云南民歌。”弥渡就是这首闻名遐迩的经典民歌的故乡。
《小河淌水》收集、整理、改编者尹宜公故居
弥渡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面积1523平方公里,总人口32.5万,居住着汉、彝、白、回等23个民族。境内土地肥沃,农业耕种条件优越。弥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素有“文献名邦”之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弥渡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这里也成为山歌调子的海洋,流传至今的就有以《小河淌水》《绣荷包》《十大姐》《弥渡山歌》为代表的弥渡民歌和《赶马调》《对歌调》《踏歌调》等100多种曲调。这些传唱在林间地头的民歌小调,表达的多是赞美爱情和歌颂劳动,词曲多为口头流传,有的已形成固定曲调,有的演唱时则即兴填词。《小河淌水》就是尹宜公根据《放羊调》和《月亮出来亮汪汪》两首曲子改编而成的。
《小河淌水》优美的旋律早已渗入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的心灵,在中外乐坛不断刮起旋风,演绎出通俗唱法、美声唱法、无伴奏合唱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弥渡县适时提出了“建设世界《小河淌水》名曲名县”的构想,组织小河淌水笔会,组建小河淌水艺术团、小河淌水文学社、小河淌水研究会等多个民间文艺社团,出版小说《小河淌水》,拍摄微电影《小河淌水因你转身》,编辑出版原生态影音光碟《弥渡民歌选辑》,还计划建设融合万人祭柱踏歌场、民俗文化体验休闲中心、花灯民歌传习体验中心、影视拍摄基地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
2008年和2011年,弥渡花灯和弥渡民歌被分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扎实抓好这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使弥渡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弥渡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传承保护弥渡花灯民歌文化从学校教育入手,从娃娃开始抓落实”的新理念,秉承“唱响小河淌水、跳红弥渡花灯”的文化发展思路,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自2008年秋季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实施“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作为提高广大少年儿童的艺术情操和审美情趣,培养青少年热爱家乡、热爱本土文化的情感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文化弥渡建设的系统工程进行规划,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惠民工程,加快教育兴县、文化强县建设步伐。
弥渡县投入资金100万元,编辑出版乡土音乐教材《弥渡花灯民歌》5万册,免费发放给全县中小学生,让弥渡花灯民歌成为全县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内容。弥渡县文体局组织花灯剧团和文化馆专业人员,编排、录制花灯民歌音乐教学光碟500张,同时与弥渡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弥渡县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教师培训班”和花灯民歌进校园展演会演。2017年2月,第三次再版印刷乡土音乐教材4.5万册,免费供中小学生使用。
弥渡县通过实施“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促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形成了全民学习花灯民歌文化的氛围,发挥了群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作用。这项工程使弥渡民歌的保护、传承和普及找到了载体,巩固了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根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弥渡民歌普及传承断层的问题。
跳红弥渡花灯
“十个弥渡人,九个会唱灯,还有一个跟着哼”“两岁的娃娃,三岁的灯龄(意为孕育期间已在学习花灯)”,这是很多人对“中国花灯艺术之乡”弥渡的描述。
弥渡花灯是中国南北文化交流的结晶。明代汉族移民进入云南达到高潮,北方民间艺术和江南吴歌小调相继传入弥渡,与本地彝族、白族先民土著文化兼容并蓄,又与当地山歌小调、方言土语相融合,从而形成了地域特色浓郁的弥渡花灯曲调和花灯歌舞。
弥渡花灯主要在元宵节期间举办,是我国现存规模极大的灯会活动。弥渡花灯主要有扎灯、接灯、耍灯、捂灯、闹灯和谢灯等诸多程序,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民俗仪式,也体现了中国最基层组织单位——乡村的齐心协力和团结合作。弥渡花灯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当地各民族共同参与,弥渡县文体局局长白成瑾说:“习总书记视察云南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们组织多民族祭祀南诏铁柱踏歌活动,支持各村寨积极参与弘扬花灯文化艺术,就是要达到促进弥渡民族和睦团结的目的。”
元宵节当天,各村各寨的村民换上节日盛装,扶老携幼来到广场,在震耳欲聋的锣鼓声中,各村灯班相继进场表演,狮灯、龙灯、庙灯、鼓灯、宝莲灯、绣球灯、二龙抢宝灯、三阳开泰灯、四季平安灯、五谷丰收灯尽展其才,还有各村寨的特色灯,如二龙戏珠、云高台、莲花灯,再加上穿插其中的各种精彩表演,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弥渡花灯活动被国内外游客称为“东方狂欢节”,正像南诏铁柱庙内一副楹联所写的那样:“千秋南诏铁柱万顷沃衍平畴造就豪气雄风传后世,几出弥渡花灯一曲小河淌水唱彻五洲四海动人心。”
正月十五闹花灯
如今的弥渡花灯,从祭坛搬到场院,从场院搬到街心,又从街心搬到舞台,从有限的“花灯窝子”逐渐拓展到村村寨寨,已形成“村村有灯班,处处闹花灯”的“花灯之乡”,可谓“户户唱花灯,人人看花灯”。“灯班”要求有整齐的音乐、乐器队伍,有完整的闹花灯过程,有一整套的民俗内涵在其中,而“处处闹花灯”指的是歌舞队,他们一年四季随时在跳、在唱。花灯文化融入了弥渡所有民间活动和生产生活中,民间祭祀唱祭祀花灯,看灯唱《看灯调》,新房奠基表演花灯折子戏,栽秧唱《大舜耕田》。而喜庆花灯表演更为盛行,每逢节日庆典,搭台演花灯早已成为弥渡的民间时尚。
弥渡花灯具有历史悠久性、群众参与广泛性与自觉性、形式多样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弥渡县委、县政府把发展花灯艺术作为实施文化强县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弥渡、推进“弥渡文化”向“文化弥渡”提升转变的重要内容,打造旅游特色小镇、举办培训、组织大赛和跳花灯健身舞比赛等,加强对弥渡花灯的推介。2013年,弥渡县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彰为“全国第五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015年3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派专家考察弥渡后,授予了一块“中国花灯艺术之乡”牌匾。
2016年7月23日,以《小河淌水》和弥渡花灯元素编成的大型花灯戏《山村·小河·月亮》参加由中宣部和文化部组织的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取得圆满成功。
实现“大喇叭小广场”乡村全覆盖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挥弥渡文化群众性基础广泛的优势,发挥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有效利用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解决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弥渡县委、县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开始组织实施“大喇叭小广场”建设工程。
“‘大喇叭小广场’是弥渡的原创,县里开展专题调研,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在其他州县得到了推广。”弥渡县副县长胡晓丽说。
小广场上“崴”花灯
弥渡县建设“大喇叭小广场”的主要做法是:
以奖代补,科学布局,“大喇叭”建设实现全覆盖。弥渡县于2014年4月决定实施农村“大喇叭”村村通工程。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弥渡县委将“大喇叭”工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的重要事项之一,明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文体局、财政局统筹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要求县级挂钩单位把“大喇叭”工程作为2014年帮扶的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帮助挂钩村委会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以奖代补,科学布局。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确定了“乡镇设站、行政村设室、村组布点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广播收听播放全覆盖”的思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每个站室点补助1000元的标准,对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进行补助。三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制定了站、室、点配备最低标准,确保建成后具备接收播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当地广播电台节目的功能,具备播放农业技术、森林防火、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政策宣传和歌曲音乐的功能,具备应急通知、讲话的功能。四是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各广播站室点由乡镇文化站负责管理,各乡镇、村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设备维护,确保“大喇叭”工程建得起、管得好、受欢迎、起作用。
整合资源,搞好结合,全力推进“小广场”建设。从2011年起,弥渡县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的文化设施建设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文化惠民扶持项目和资金的同时,整合农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美丽幸福新弥渡、省级园林县城、移民搬迁、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等扶持项目和资金,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城建成花灯广场百姓文艺舞台和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核心区的花灯文化大观园,配套建设16个“小广场”。在乡镇建成8个文化站,其中有2个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站,4个为国家二级文化站,配套建设了8个“小广场”。在行政村(社区),将文化活动场所统一纳入规划推进建设,实现了全县89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完成集党员教育、文化活动、科技卫生等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目标。在自然村,结合新农村建设、“七彩云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幸福新弥渡建设和中小学撤校并点的实际,每年完成100个自然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新建、改造目标,实现各自然村文化活动室与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处、老年活动中心的融合共建。至2014年,全县共建成农村文化小广场463个,全县活动场地面积达42万平方米,人均1.3平方米,覆盖全县89个村委会(社区)、40%以上的自然村。2015年5月,“大理州弥渡县大喇叭小广场配套建设工程”被列入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弥渡千年祭柱踏歌会
弥渡县“大喇叭小广场”示范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喇叭”实现全覆盖,成为农村版“好声音”。通过实施“大喇叭”工程,建成农村广播网络,实现了农村广播全覆盖,使基层组织更好地通过广播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大喇叭”真正成了弥渡农村版“好声音”,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信息传播、文化娱乐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农村的“最后一公里”畅通问题。
二是“小广场”建到家门口,成为群众“文化联谊所”。2015年,全县新建活动场所303个,2016年整合资金建设新农村项目167个,强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全县2016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大型文体活动10余场,带动乡镇、村组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近千场次,参加人员2万余人,观众累计20万人次,由文化部门造册登记并配发音响设备的农村文艺队壮大到578支,全县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星罗棋布的“小广场”已经成为弥渡全县人民展示文化软实力、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舞台。
彝族踏歌
根据“大喇叭小广场”的总体目标,2015年至2017年建设内容要点是:(一)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整合资金,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待建“小广场”。(二)完善设施设备,增强“大喇叭小广场”的吸引力和利用率。以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契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置农村文化活动场所所需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备,不断引导农民群众利用农闲时节、节庆活动积极开展体育健身、阅报读书、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不断完善、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让村组活动场所真正成为群众的活动中心和精神建设的美好家园。(三)上补下配,明确监管人员,促进管理维护规范化。结合各村组实际情况,用村组长兼任或者聘请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文艺爱好者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同时依托乡镇文化站和广电网络工作站建立售后服务点,确保“大喇叭小广场”有人管、有钱修、用得好,使“大喇叭小广场”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四)因地制宜,盘活集体资产,提高“大喇叭小广场”的使用率。(五)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大喇叭”播放制度、“小广场”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和群众文体活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让乡村干部群众动起来,“大喇叭”响起来,“小广场”热起来,充分发挥好“大喇叭”的宣传平台和“小广场”的活动舞台作用。
谈及“大喇叭小广场”,白成瑾说:“作为文化工作者,我们在弥渡做文化工作是幸福的,这是心里话。弥渡是个贫困县,在没有钱的情况下想做成一件事非常困难,但跟周边地区相比,弥渡县的财政投入是比较大的。我们说幸福,一方面是因为县委、县政府对文化工作是真正重视,另一方面是弥渡群众基础广泛,通过文体活动,让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共享发展成果,也就提高了自己的幸福指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有不把弥渡县文化工作干好的借口,更没有不把‘大喇叭小广场’建设好的理由。”
文/肖依群
图/白成瑾
原文刊于2017年3月9日《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