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买二手房,住了进去也不一定是你的,该怎么办-深圳林伟平律师
冯天魁
房产市场火爆,随着烂尾风险出现和调控政策变化,许多人已经不敢买期房,转而购买二手房。
小编今天要聊的是房子已交付但还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这个时候一手房买卖合同都已网签并备案,保证了一手买方对房子的专属权利,防止了该房在开发商取得证后被过户给其他人。想买这套房该怎么办,同时有什么风险?风险该怎么防范?
第一,搬进去住了也不一定是你的。
许多人在中介手中寻找到上述房源,中介促成合同签订和房款交付就算完事。首先这种买卖合同只要是有权处分,签订后一般有效,房款交付,房子交付就算履行了义务的一大部分,但是最重要的一环,过户没有做,没有过户那房子始终不是你的。这就是买这种房子最大的风险,万一对方后悔了,万一房价涨了,万一被拿去抵债了,万一人间蒸发了,这些都可能导致房产的归属出问题。
第二,想买这种房该怎么办?
前面提到了网签和备案,这个东西是在我国大面积出现一房多卖之后,出来的一个办法。它并不能直接防止一房多卖,但它保证了备案人的专属权利,无论你卖给几家,最后法律认可的都只有已经备案过的。
已经网签备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和你的“卖家”一起去房管局撤销备案。
上面找开发商比较麻烦且不易操作,但是不找,仅仅是约定卖方取得房产证后立即配合过户,这就只能纯粹看信任了。当然如果还没网签,那就相当好办,去开发商那里改名字,马上网签备案就行了。
第三,防范风险的大杀招
已经备案但未取得房产证,且买卖合同无瑕疵,这个时候为确保未来一定能过户,可以采取下面这个办法:去法院做确权之诉,就是你们买卖双方去法院打个官司,卖方主动认可这个房子确系卖给了你,并承诺房子归你且配合过户。你拿着法院的裁定文书,交给房管局,这事就没啥问题了。因为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比行政机关的效力更高,这个也比公证效力更高,且费用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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