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魁云浮2个老板出名了,很多人还不知道!-云浮万事通
冯天魁
2月14日,市公安局云城分局持续强化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打击力度。高峰、云城派出所分别依法查处非法处置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各一起,违法嫌疑人李某、刘某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4日12时许,高峰派出所接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报称:高峰街道云六公路旁一汽配商店门前有人非法燃放爆竹。接报后,值班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发现一汽配商店门前散落一地红色爆竹纸,商店大门紧锁。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快速锁定店主李某(男,31岁,新兴县太平镇人)有违法嫌疑,同时掌握到其正在回新兴县太平镇的路上。随即,民警及时与嫌疑人李某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回来协助调查。当天下午15时许,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交代,当天中午12时许,其明知高峰街道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为祈求经营的汽配店年后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在休市准备回家过年时,在门前非法燃放爆竹。
2月14日18时20分左右,云城派出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市区新民路8号附近有人疑似正在卸载烟花爆竹。接报后,值班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当场将嫌疑人刘某(男,43岁,云城区南盛镇人)抓获,发现其驾驶的“五菱”面包车装满一车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并且没有押运员以及合法运输危险物质手续,民警立即将刘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天中午,刘某独自驾车到新兴县购买了价值3990余元的烟花爆竹,其中有大小“中洲特红炮”9条、锦绣江南、荣华富贵、笛音花王等烟花11箱,准备于春节期间在南盛燃放。当天傍晚,刘某准备卸载3箱烟花给朋友时被民警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云城街、高峰街、河口街、六都镇、都杨镇(含城区和农村)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在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上抱有侥幸心理。目前,云城区、云安区范围已分别设置多个街面执勤点,同时,警方将采用警用无人机进行巡逻,并带有人脸识别系统。如果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来自:平安云浮)